0833-31826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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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卫生计生单位接收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卫财务发〔2015〕77号)要求,现将2023年9月接受的捐赠医疗物资予以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公示期为三天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0833-3182670或直接到医院行政办反映。